重庆市高含水率(80%)生活污泥直接焚烧无害化处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08来源:admin

各位公众: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庆市高含水率(80%)生活污泥直接焚烧无害化处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高含水率(80%)生活污泥直接焚烧无害化处置项目;
  (2)建设单位:重庆盎瑞悦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大九排水有限公司厂区内;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规模:城市生活污泥(含水率≥80%)处理设计能力为26t/d(含水率80%);
  (6)占地面积:项目总占地约516.76m2;
  (7)工程投资:工程建设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0%;
  (8)劳动定员:本项目总定员15人;
  (9)操作时数:试验期4个月(120天);



二、工程建设内容
    重庆盎瑞悦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公司“固废无害化高温焚烧处理系统及方法” 【发明专利号:201510425888.8】以及“一种将烟气循环形成多级二燃室焚烧处理固废烟气的方法及烧结机” 【发明专利号:201610027339.X】和“一种具有多级二燃的固废处理烧结机” 【专利号:201620040108.8】,针对城市生活污泥存在的有机污染物、病原体微生物、污泥本身含水率高的特点,开发的“固废无害化高温焚烧装置”及完整的工艺系统,可将80%的高含水率的生活污泥直接焚烧,解决了污泥脱水难题,实现对城市生活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残渣可以作为建材,用于制砖、铺路等。目前“固废无害化高温焚烧装置”已完成小试,拟进行中试。经多方考虑,拟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大九排水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重庆市高含水率(80%)生活污泥直接焚烧无害化处置项目”进行中试,试验期4个月,以进一步确定和验证“固废无害化高温焚烧装置”处理生活污泥的*佳工艺参数条件,监测烟气污染控制效果。
    中试规模根据大九排水目前的产泥量确定,*终中试规模确定为处理污泥(含水率80%)26t/d。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厂房一座,建设26t/d(含水率80%)无害化高温焚烧装置,包括工艺主要由物料存储及给料系统、无害化高温焚烧装置和烟气净化系统。配套建设辅料存储设施,其余公用工程依托大九排水。
    主要生产工艺:生活污泥与消石灰、生物质炭、糠壳等辅助材料混合后布料至焚烧台车,进入无害化高温焚烧装置焚烧处理。焚烧过程区别于其他焚烧方式,在于燃烧从料层的表层开始进行,燃烧层在抽风作用下逐步向下推进,直至料层底部,完成全部料层的焚烧,整个焚烧处理系统处于负压状态。生活污泥中的可燃分在固废无害化焚烧装置中燃烧温度可达到1000℃,可将生活污泥中的有机物全部碳化,杀死病原体,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固溶于高温形成的玻璃熔融体中,重金属不再产生浸出毒性,实现生活污泥的无害化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利用生活污泥中的CaO或添加部分Ca(OH)2(在500~600℃ Ca(OH)2会分解成CaO),达到脱硫和吸氯作用,CaO与生活污泥焚烧产生的二氧化硫(SO2)反应生成稳定的CaSO3、CaSO4,大大降低焚烧烟气的SO2、SO3生成量。CaO与生活污泥中的氯元素反应生成CaCl2,消除二噁英再生的条件。同时将焚烧过程产生的烟气循环,利用下级燃烧的料层形成多级二燃室,达到对烟气的处理。



三、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各监测点(除大渡口森林公园外)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SO2、NO2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大占标率分别为30.8%、63.87%和72%; SO2和NO2的24小时平均浓度*大占标率分别为56.4%和34%。各监测点硫化氢未检出;铬(六价)、氯化氢、氨、臭气浓度的一次值*大占标率分别为79.33%、50.8%、85%和85%,拟建项目满足相应环境标准。
  (2)地表水: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均未超标,Sij值均小于1,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的要求。
  (3)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Sij值均小于1,符合《地下表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总体而言,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一定环境容量。
  (4)噪声: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昼间53.2~58.5dB(A),夜间44.2~50.7dB(A),均不超标。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土壤:各监测点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总体而言,项目厂区周围土壤未受到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污染,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


四、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焚烧过程产生的烟气循环,利用下级燃烧的料层形成多级二燃室,达到对烟气的处理。同时对厂房采取微负压,厂房抽风气进入二燃室燃烧。*终排放烟气经“双碱法降温脱硫+湿法脱硝+化学氧化洗涤+活性炭吸附器+高能离子-光催化净化”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进大九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泵、风机,连续产生,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使各噪声源经降噪处理,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有:泥焚烧后产生的残渣、湿法脱硫废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其中废活性炭、脱硫废渣、废催化剂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残渣用作制备轻质墙板,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做好分区防渗处理措施,污泥置于钢制料斗内,且整个工艺过程均位于密闭装置内。
  6、风险防范措施
    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各项预测因子预测值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对各关心点的影响不大。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进大九排水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大九排水环评,其对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影响
    经预测,拟建项目运营后,周边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影响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有效处理和处置后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的风险值较小,风险水平可接受。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在在重庆市环保科技产业园区内重庆水务集团大九排水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属于重庆市的都市功能拓展区,周边环境有一定的制约性。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科技项目合同”,确定“在重庆市环保科技产业园区内重庆水务集团大九排水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建设一套高含水率城市生活污泥处理系统”,根据该合同拟建项目选址已经市环保局局同意,合同中同时要求:项目试车试生产时间为4个月,试验期“开展相应监测和研究”,编制完成《高含水率城市生活污泥高温焚烧处置技术规范》,完成项目技术报告。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能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满足当地环境功能、总量控制的要求,项目及各项配套设施实施后,对生活污泥的处置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环境风险可接受。
    综合以上规划、社会、环保、风险等各方面因素考虑,在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环境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其建设是可行的。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盎瑞悦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368253228
  邮箱:119707187@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联系人:路老师
  联系电话:18908362036
  邮箱:lumanhzau@126.com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公众对项目是否支持;
  (2)公众对项目周边环境是否满意;
  (3)您认为该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公众认为项目经环保治理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
  (4)您认为拟建项目应注重哪些环保措施?
  (5)您对拟建项目*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6)公众关注的其它事项。


十、公众意见反馈的形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是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第二次公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感谢您对重庆盎瑞悦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高含水率(80%)生活污泥直接焚烧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